写得出来,自己却未必做得到

有时候我在想文章中的我是不是比生活中的更同情达理。

我想有些时候是的。

例如我会总结情绪是什么,怎么面对它。但,其实情绪来的时候我也要过好一会儿才发现,原来刚刚是被情绪控制了。但至今我还是没有发现慢慢消解自己情绪的方法论。同时我也还没有弄懂如何把对方的情绪抚平。所以你看到我在博客里面像个理中客讲情绪像安保大哥时候的我其实是已经坐下来安静思考,“理性脑”在抖动发出的一些声音。但实际当中我还没有达到知行合一,不能做到我博客里面写的“抱抱安保大哥”就好了。

然后我突然发现了滑点。

是不是所有写作的人都容易有这样的问题?

例如很多的鬼怪小说都是书生和美颜女鬼谈恋爱,为什么不是糙汉子和女鬼谈恋爱。因为这些故事都是书生写的。他们肯定会在小说里面给自己安排艳遇,把自己写得多么的纯洁高尚。在他们写的书里很有可能是把自己捧得高高的,把他们不喜欢的人写得一文不值。

好吧,我也写小说,小说里面当然可以乱写。

但我想说的是有些时候虽然可以乱编,但是你编得生不生动还需要看你有没有经历。例如曹雪芹写贵族衣着服饰、住宅装饰、生活用度、饮食什么的就具体得很,是个活字典,那是因为人家可能就是出生在贵族的。而施耐庵写杀人就很细,刀子怎么进,人怎么痛苦,死了尸体怎么变色都很详细,估计人家是真的杀过人啊。

难怪我写很多东西很干瘪,是因为没有经历。没有经历容易强说愁。

还有一种是口号。其实喊口号没有啥问题。无非是给自己打气或者请其他人帮忙监督。但是也不能只记录口号。如果喊了口号,那自己最好就开始干起来,可以记录口号执行情况,也不失是一种鼓励。

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可能主要还是自己的经历以及经历之后的想法。

对于一些编的好的材料,如果读者读了不好好思考,不相互验证也容易轻信了,奉为圭臬或者是事实。其实写下来的东西,即使说的是事实,也不一定是全貌。写什么,不写什么,怎么写,都有作者自己的选择。因为我们写东西描述东西都是站在自己的视角,不可能不带有偏见以及主观价值判断。例如喜欢某个人就会把某个人说得力大无穷,智勇双全;讨厌某个人也有可能把对方说得只有蛮力,毫无头脑。所以其实我们在读别人的文字的时候是需要警惕他站的位置的,或者叫屁股歪不歪。

好吧,我的随笔又随得太厉害了。

回到我自己的文字吧。确实有些东西是说出来写出来了,但是真的不一定自己能够做到。

是不是也有可能我们的佛祖孔子什么的也只是把自己的一些想法写出来,其实自己也做不到呢?

甚至他们留下的文字可能都不是自己写的,是一些弟子或者信徒的杜撰。这些弟子或者信徒的杜撰又有多少可信呢?

当然也不是说写下来的东西不好,没有价值。如果人类没有发明文字没有把知识和想法写下来那文明都不存在啊。

但写知识的时候可能真的不需要带什么情感和主观看法,例如一个椅子凳子怎么做只需要把材料,过程描述出来就好了。

但文明呢?

好吧,文明的事情我管不着啊。先管管自己。

有时自己写得明白,但自己活得不是很明白。我的意思是,在写的时候我可能确实是这么想的,但事情来了我还能不能想起自己写的话就难说了。写文字的时候可以删了改,但说话做事情就麻烦了。

看样子还是需要时不时翻出来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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